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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域安全與防溺自救
水上安全常識 (中華民國救生志工聯合會提供) 111.07.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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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選擇有救生員執勤之泳池、海域或河川,並勿超越警戒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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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「水深危險」、「禁止游泳」、「小心暗流」等警告標誌之水域,請不要下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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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域岸邊如看到紅旗時,表示該水域風浪大且危險禁止游泳,不要下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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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水前應做暖身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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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體疲倦、剛吃飽、喝酒、身體不適或睡眠不足,不可下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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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在海域、河川等動態水域戲水,於天色不佳或黃昏時,應即停止活動,並離開水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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勿在大浪及激流水域戲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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跳水前應熟知該水域之深度,在不明水域或淺水區貿然跳水,易導致頸椎受到傷害,而造成癱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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絕不可在岩礁區、蚵架等水域游泳,以免身體受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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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充氣式游泳圈,浮床,應隨時檢視有否破裂或漏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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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水母出沒之海域,要穿水母衣。且不要撥弄水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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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生意外或看到意外發生,應即高舉手臂呼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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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現有人溺水,不要貿然下水救人,應即高聲呼叫或打119求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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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河川下游處嬉水時,如水庫放水或水流突然變急或突然變濁,應迅速離開水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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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遇急流時,身體應保持仰姿-腳在前頭在後,以免頭部被撞傷。見前方水面有高浪,表示水底有巨石,應設法避開,如遇轉彎處,應游向內灣迥流區休息或上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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切勿在工地、池塘或水質不良、深度不明處嬉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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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著牛仔褲或長褲,不要下水游泳,尤其是在水冷且深的水域,避免抽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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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到雷雨時,應即離開水域並上岸到安全處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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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在航道、港區、碼頭等危險水域游泳或嬉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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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海域游泳、嬉水時,應避開大浪區及離岸流區,以免發生被浪擊傷或離岸流帶往外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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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事水上運動,除游泳外,均應穿著救生衣,以策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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嬉水發生意外,應保持鎮定並以水母漂、仰漂或踩水方式自救,等待救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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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近岸或水深在胸部以下處發現溺者,可以手拉手的方式施救。 如溺者在離岸不遠處,可利用竹竿、木條、抛擲救生圈、皮球、繩子從岸上施救是最安全有效的辦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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